周兼明

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首次年会上宣布,反腐已成为中国政府的首要任务。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也明确指出,特殊利益集团是和谐社会的大敌。中共决策层将反腐提到如此高位,将特殊利益集团的危害强调到如此程度,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中国反贪治腐形势之紧迫与严峻。

近年来,虽然政府一再加大反贪腐的力度,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绩效,但从整体上看,却未能全面遏制大小贪官加剧腐败的势头,反腐手段似乎总落后于腐败伎俩的“更新”。不少地方腐败之患不但未见减轻,反而愈演愈烈:大案窝案越发越频,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案官员级别更是越来越高。中国人再也难以相信:腐败仅是少数个别人的行为。一个庞大的特殊利益集团已将腐败“专业化、职业化”,成为危及执政党和中国社会的特大毒瘤。

“祸莫大于无敌”。“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作为大陆唯一的执政党,中共具有党政合一高度集中的权力。这种特殊地位使得党的各级官员掌握着大量的政治、经济、社会资源,对社会各界拥有予取予夺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腐败官员的权力与政府的执政能力同出一源,其腐败行为对执政党构成最直接、最本质的伤害。腐败分子把一切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都扭曲为追逐个人私利的过程;腐败不除,任何德政、良治都会虎头蛇尾,难以为继。而腐败所导致的执政能力下降,又使党内不少官员对前途丧失信心,对理想放弃追求,对社会泯灭良心,取而代之的是“末世心态”的生长。“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成为官场腐败的“潜规则”、大小贪官的“座右铭”。

特殊利益集团这一腐败毒瘤,正在将中国社会的养分吸干。其无节制的贪婪,不但令老百姓越来越难负荷,且严重败坏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激化官民矛盾。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腐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特殊利益集团与人民群众将形成日益尖锐对立,不但和谐社会无法预期,执政党及其政权也会失去民心,被冲决堤坝的洪水淹没

(摘自《学习之友》200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