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龙湖区监察局认真做好特邀监察员聘任工作 |
|
2008-06-17 特邀监察员制度是保证行政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依靠群众开展监察工作的有效措施,为促进该措施的连贯性和落到实处,龙湖区监察局针对第三届特邀监察员已届满的情况,认真做好新一届(第四届)特邀监察员聘任工作。经过推荐、审查、筛选,近日举行聘任仪式,聘请了9名特邀监察员。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卫平同志,副区长陈捷锋同志出席聘任仪式,并为特邀监察员颁发聘书。
为做好新一届特邀监察员的聘任工作,区监察局于今年4月便商请区委统战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推荐候选人。对推荐上来的人选,监察局首先对他们进行廉政审查,然后由局长进行分别谈话,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在征得拟被聘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和本人同意后,由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从17名候选人选中确定9人作为特邀监察员。
这9名特邀监察员分别来自不同的部门和行业,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群众团体、社区居委及企业单位的各界人士,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9名特邀监察员平均年龄41.6岁,最大的54岁,最小的26岁。本届特邀监察员的文化知识层次较高,除1人是高中学历外,其余8人为大专以上;有4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1人还是中国五金科技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在举行聘任仪式前,区监察局用以会代培的形式,对9名特邀监察员进行任前培训,通过培训,使特邀监察员明确自身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在聘任仪式上,王卫平书记和陈捷锋副区长对我区开展聘任特邀监察员的工作作了肯定,就如何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及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区监察局将采取措施,推动特邀监察员工作深入开展。一是送阅《纪检监察简讯》及其它监察业务资料,便于特邀监察员了解监察局的工作动态;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监察局的工作情况,听取特邀监察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相关的工作:如参加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活动;参与行风评议工作;发挥个别特邀监察员的专长,参与相关案件的检查等。
|
| 版权所有 中共汕头市龙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龙湖区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