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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面铺开

5月19日,我区召开全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常务副区长罗晓勤同志主持,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广民同志就我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动员部署,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王卫平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各街道(镇)、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目前,我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明确要求,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

4月20日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非常重视,区委常委副区长联席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对开展这项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成立了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游楚芝同志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广民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制订出台了《龙湖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具体部署和全面启动我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上,徐广民同志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各级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加强督查工作。各街道(镇)和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城管局、水利局、经贸委、外经局、卫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重点部门,要抓紧对本系统、本单位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活动。

王卫平同志在会上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紧紧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公安、检察、法院、审计、工商、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各种商业贿赂案件。要抓好自查自纠,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级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区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健全机制,形成合力;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完成好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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